医疗器械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同品种临床评价中,“临床数据”与“临床证据”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CIRS 作者

在医疗器械同品种临床评价中,“临床数据”与“临床证据”是两个容易被混淆但本质不同的概念。准确理解二者的区别,是编写高质量临床评价报告的基础。

临床数据是指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信息。临床数据的来源包括:

1.申报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试验数据;

2.同品种医疗器械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临床试验数据;

3.已发表和/或未发表的申报产品或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经验数据;

4.其他来源的临床经验数据,如登记研究、不良事件数据库和病历数据等。

临床证据是指与医疗器械相关的临床数据及其评价。临床证据是医疗器械技术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设计验证及确认文件、产品描述、说明书和标签、风险分析及生产信息共同论证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通过与技术文档相关内容相互参照,以对其进行合理解释。

所以,临床数据本身并不能直接证明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必须经过识别、筛选、质量评估、统计分析等一系列加工过程形成临床证据。临床评价需要根据产品具体情况,综合多种数据形成适当的临床证据。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CIRS医械合规动态”!实时传递最新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动态,分享医疗器械注册成功经验及经典案例跟踪医疗器械最新产品安全与法规监管动态,获得最新一手资讯。

医疗器械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我们
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