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工作逐年稳定规范地发展。截至2021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在2021年共发布了43个注册类产品批件领取公告,共涉及932款产品。
由于批件领取公告内容简略,且相关数据网站存在滞后性,无法对每款产品进行准确细分的定位。瑞旭集团通过汇总统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的相关数据,分析得到了以下信息。
1.2021年上半年注册类产品批件发布总体情况
在2021年上半年注册类产品批件发布涉及到的932款产品中,绝大多数产品均可在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系统中查到已注册的产品信息,因此根据系统目前记载的信息推测可知,这932款发布批件的产品多为延续注册和(或)变更注册,有4款推测为转让注册。
如图一所示,上半年发布的批件中,注册类型推测为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的共860款,占总数的92.27%。而由于网站数据滞后导致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产品共68款,占总数的7.30%,推测这些产品中可能存在新注册的产品。
2. 变更注册中关于产品名称的变更
在2021年上半年发布的批件中,通过查询比对系统中相关产品名称、申报单位等信息,共有273款产品涉及到变更注册,其中有260款涉及产品名称的变更,占变更注册总数的95%。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的《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南》),保健食品的名称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依次排列组成,各部分的相关规定要求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产品名称的变更大致作如下分析。
2.1 变更通用名
通用名是表明产品主要原料等特性的名称。《指南》中要求通用名应以产品原料名称来命名,若保健食品为多种原料复配的,应以主要原料的名称或简称作为通用名,原则上不宜超过三种原料。从图2中可以看出,有153款产品涉及到通用名的变更,占产品名称变更总数的58.9%。
其中较为典型的为通用名中原料名称数的缩减,如山东鲁润药业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变更前名称为“多美胶牌山楂枸杞当归人参鹿茸阿胶铁颗粒”,后依照《指南》的要求,变更为“多美胶牌人参鹿茸阿胶颗粒”,即保留了三种主要原料作为通用名。
2.2 增加商标名
商标名是指保健食品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称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未注册的商标名称。例如“XX牌”或“XX ®”。旧法规体系下,部分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中缺少商标名,因此后续陆续进行变更。从图2中可以看出,有38款产品进行了产品商标名的增加,占产品名称变更总数的14.6%。
如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名为“百合康牌DHA藻油亚麻籽油软胶囊”的产品,变更前产品名称为“DHA藻油亚麻籽油软胶囊”,由于缺少《指南》中要求的商标名而变更,此类变更即为增加商标名。
2.3 同时变更商标名、通用名
此外,在2021年上半年注册类保健食品发布的批件中,亦有部分产品涉及同时变更商标名和通用名。如广州健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变更前名为“健原牌伊韵片”,变更后为“广膳源牌左旋肉碱壳聚糖片”。
3.瑞旭观点
从2021年上半年注册类保健食品批件发布的数据来看,近半年来新产品注册数量微乎其微(可能包含于未查询到的数据中),而多为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其中变更注册又有多种类型。
《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的发布促使保健食品的命名趋于统一化和规范化,其规定保健食品的名称应由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组成,且命名时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遵循一品一名;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更多《指南》的详细解读,可参考瑞旭集团发布的《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版)》要点解读。
数据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及最新发布的批件领取公告。由于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发布滞后,本文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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