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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产或进口新食品原料,应当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但若生产过程中涉及到转基因技术,如何综合评估其安全性成为问题。
2026年2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C.I.溶剂紫36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3月26日,相关信息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5年7月2日发布关于D-阿洛酮糖等20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其中包括5种新食品原料,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6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的发布,特医食品注册审评正式迈入“快车道”。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截至目前,2025年已累计公示19批次,共26款特医食品拟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涉及14家企业。其中,山东若尧以6款产品的数量位居前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NHC)以“三新”食品的形式共发布4则公告(2025年第1号、2025年第3号、2025年第4号、2025年第7号),批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在内共65种产品,其中涉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含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以及增补/修订质量规格要求物质)共计31种。
根据欧盟信息检索平台Open EFSA的公开资料和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法规条例,瑞旭集团就2025年欧盟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下文简称FA)的申报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2026年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文中称为“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及配套文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之后,首个被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新功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有关问题的复函》,为指导我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平稳、有序、及时换证,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告知如下
1产品配方相关申请材料有哪些要求?2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相关申请材料有哪些要求?3进行生产工艺设计需注意哪些方面问题?4符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相关情形的,如何提供生产工艺一致性说明?5如何理解湿热灭菌工艺中的灭菌温度?
通过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CFSA)官方网站,2025年新食品原料申报受理、征求意见、正式批准、终止审查等数据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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