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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产或进口新食品原料,应当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但若生产过程中涉及到转基因技术,如何综合评估其安全性成为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NHC)以“三新”食品的形式共发布4则公告(2025年第1号、2025年第3号、2025年第4号、2025年第7号),批准了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在内共65种产品,其中涉及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含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以及增补/修订质量规格要求物质)共计31种。
根据欧盟信息检索平台Open EFSA的公开资料和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法规条例,瑞旭集团就2025年欧盟食品添加剂(Food additive,下文简称FA)的申报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以供企业参考。
2026年1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文中称为“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及配套文件,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之后,首个被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新功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保健食品换证过渡期届满有关问题的复函》,为指导我省“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平稳、有序、及时换证,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告知如下
1产品配方相关申请材料有哪些要求?2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相关申请材料有哪些要求?3进行生产工艺设计需注意哪些方面问题?4符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相关情形的,如何提供生产工艺一致性说明?5如何理解湿热灭菌工艺中的灭菌温度?
通过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NHC)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CFSA)官方网站,2025年新食品原料申报受理、征求意见、正式批准、终止审查等数据统计如下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我国保健食品的备案现状,瑞旭集团对2025年全年已公布的备案产品进行了汇总统计,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通过开展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跟踪评价工作,拟废止《食品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的测定》(BJS 201706)等6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KJ 201710)1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法文本可从市场监管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数据库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数据库查询。
12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2021年发布的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增补辅酶Q10和褪黑素备案产品剂型和可用辅料。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展银发经济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运行,优化适老化产品供给,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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