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集团协助企业顺利通过上海市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
时间: 作者: 来源 : 瑞旭技术
2017年2月16日,上海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专项评估工作动员暨培训会,目的是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本市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13号),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保护生态环境。该专项评估工作旨在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评估,重点了解2011年以来本市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转移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可控。

工作启动后,上海市各区环保局陆续将《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企业自查表》(以下简称《企业自查表》)、《企业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与评估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信息汇总表》)等文件分发到辖区内各新化学物质相关企业,要求各企业于填写完成相关信息表并反馈。同时,企业需要根据《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评估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以下简称《资料清单》)准备好相应材料,以备各区环保局及相关负责部门至企业现场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长期以来,瑞旭技术作为新化学物质申报的技术支持方,帮助上海某著名外资化妆品生产企业完成了多份申报。日前,受企业委托瑞旭技术的两位新化学物质申报专家现场参与了上海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的专项检查评估工作,提供申报相关技术支持,协助企业顺利通过了此次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检查。

此次进行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为上海市浦东区环保局的两位领导和上海化工研究院的两位专家。现将现场检查评估工作程序记述如下:

首先,负责现场核查的环保局领导介绍了此次检查的工作目的和指导思想。环保局领导指出,此次检查重点是完成常规申报和基本情形简易申报的新化学物质,掌握企业在新化学物质活动和管理中的不足,从而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申报后责任和义务,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接着,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化学物质的申报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数量、申报类型、申报时间及登记证信息变更等,并展示登记证。

上海化工研究院专家重点核查了《企业自查表》、《信息汇总表》、首次活动报告、年度报告、登记证复印件、MSDS及《资料清单》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等。在此过程中,瑞旭技术专家对上海化工研究院专家提出的问题及时的进行了解释回复。

最后,环保局领导表示现场检查工作完成,现场检查记录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要求企业把签章后的《企业自查表》和《信息汇总表》纸质件递交到区环保局,并发送相关文件资料的电子版。

在检查结束后,瑞旭技术专家与环保局领导就新物质活动的监管问题进行了交流,环保局领导表示本次检查仅根据7号令的最低要求,以后对新化学物质管理要求肯定会逐步地更加严格。上海市初步计划以后每年都会开展一次新化学物质的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也是为今后对新物质的常态化监管做准备。同时,上海市环保局也会将本次检查工作的情况上报给环保部,为正在进行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7号令)及《指南》文件的修订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环保局领导也表示希望相关企业能切实了解新化学物质管理要求,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希望新化学物质申报技术能力强的咨询服务公司能够对企业提供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的新化学物质管理水平。

瑞旭技术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对于已经完成申报的新化学物质,应积极履行申报后相关责任和义务,及时提交首次活动报告、每次活动报告(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年度报告和年度计划等文件,并严格按照登记证载明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生产或进口等活动,防止发生新化学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或人体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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