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GHS相关知识,各国对于SDS和标签的要求,掌握SDS和标签制作要点和危险分类等知识,并对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体系有更好的了解,瑞旭集团将于杭州举办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及SDS和GHS标签制作培训班。此次培训为小班教学,名额有限,欢迎报名。
近日,瑞旭集团(CIRS Group)旗下韩国子公司 CIRS GROUP KOREA 成功为韩国某大型化工企业取得 次氯酸钙(CAS No. 7778-54-3)所释放活性氯的物质在K-BPR法规下等同性认定。该认定由韩国国家化学物质安全研究院(NICS, National Institute of Chemical Safety)依据《生活化学产品及生物杀灭剂安全管理法》(K-BPR)第 16 条正式批准,参考物质批准编号为认定有效期至 2032 年底。
对于常用的异噻唑啉酮类防腐剂 MIT(2-甲基-2H-异噻唑-3-酮) 而言,合规倒计时已经敲响。
依据欧盟生物杀灭剂法规(EU BPR),用于 PT 6(罐内防腐剂)的 MIT(CAS 号:2682-20-4)活性物质批准生效日已明确为 2027 年 2 月 1 日。如果您的产品含有 MIT 且拟销往受 EU BPR 管辖的欧盟市场,请务必将该日期作为提交生物杀灭剂产品授权卷宗(Dossier)的最后节点,提早做好准备。
摘要:欧盟委员会拟对CLP法规进行新一轮技术更新,在附件VI新增38项条目,并修订了10项条目,相关物质包括硼酸盐类、膦酸盐类、酚类与酮类等。此外,修订还要求对含共同分子实体(溴离子)的混合物按浓度加和计算危害。
欧洲乙醇类生物杀灭剂(Biocidal Products)的监管格局正迈入关键的新阶段。随着针对产品类型 PT1(人体卫生消毒剂)、PT2(非直接用于人/动物的消毒剂和杀藻剂)和 PT4(食品和饲料区域消毒剂)下活性物质乙醇评估意见的通过,多年来的科学评估与监管讨论终于落地。这标志着向欧盟市场投放乙醇类生物杀灭剂的生产商迎来了重要里程碑。
对中国、韩国、日本等亚太国家/地区的生产商来说,欧盟与英国始终是生物杀灭剂最具商业价值、但也监管最严的目标市场。无论是消毒剂、防腐剂、杀虫剂,还是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Treated Articles),在合法上市前,都必须严格符合生物杀灭剂法规(BPR)的要求。BPR法规框架与亚洲多数国家的化学品监管体系截然不同——在项目启动前厘清基本要求,是保障产品顺畅通关、避免高昂延误成本的关键。
2026年9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一氯二氟甲烷(HCFC-22)为制冷剂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产品的公告》(公告2026年第42号),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22为制冷剂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产品,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行业将全面禁止使用HCFC-22作为制冷剂。
2026年8月3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最新版《REACH限制路线图》(Restrictions Roadmap)。该文件经2026年7月2日CARACAL-58会议讨论后定稿,全面梳理了欧盟对高危化学品的限制进展、当前决策状态及未来监管方向。针对该路线图,瑞旭集团为您提供以下解读。
摘要:中国台湾修正《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危害分类与标示要项全面衔接GHS第八修订版:新增退敏爆炸物分类、细分易燃气体级距、将易燃气胶分类调整为气胶与加压化学品,并删除急毒性物质第5级等部分级距;呼吸道或皮肤致敏物质的安全资料表(SDS)列明管制值同步由1.0%收紧至0.1%。SDS格式栏位亦有修订,并新增SDS错误限期补正机制,届期未补正者将被处以罚款并公布名称。危害分类图式与SDS格式新要求自2029年起施行、预留合规过渡期,其余修正即时生效,在台湾地区制造、进口或供应危害性化学品的企业应及时复核危害分类结论,分步更新标示与SDS。
